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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稿之論文,不得有一稿多投、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反學術倫理等情事。如有違反,一切責任由作者自負,且本刊於三年內不接受該作者來稿,並視情節嚴重程度求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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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論文與特刊專論中文以每篇15,000~20,000字為原則,英文以每篇6,000~9,000字為原則;研究討論中文以每篇8,000~10,000字為原則,英文以每篇4,000~6,000字為原則;書評中文以每篇3,000~5,000字為原則,英文以每篇1,000~2,000字為原則。投稿之論文,如不符合本刊論文撰寫體例(例:非正體字書寫、未有詳細註解)、主題與本刊宗旨不符等之稿件,本刊得逕行退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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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稿一經送審,不得撤稿。因特殊理由而提出撤稿申請者,案送主編決定;非特殊理由而自行撤稿者,兩年內不接受該作者投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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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接受刊登之論文,本刊不收取刊登費,作者需簽署「著作授權同意書」交予本刊,該篇論文之著作財產權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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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應於接到「修正通知」之後一個月內回覆修正稿件與修正說明,逾期視同退稿,若有特殊情況請先與本刊聯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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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刊收稿不論接受與否,約半年內交付評審意見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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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接受刊登之文章,本刊編審委員會得視編輯之需要,決定刊登期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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